各高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教研机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评价改革,持续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办 学水平,有效推动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社会团 体管理和《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章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批准成立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高等职业教育评价与督导专业委 员会(以下简称“高职专委会”)。现面向全省高等职业学校、职 业教育教研机构、相关企业开展理事单位和理事征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和主要任务
高职专委会是隶属于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的分支机构,由济 南职业学院联合15所高等职业院校发起成立,挂靠单位为济南 职业学院。在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领导下,面向全省高等职业院 校开展教育督导评估、质量评价监测等方面的研究、咨询、培训、 服务等相关活动,推动全省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主要任务包括:
(一)教育督导评估、质量评价监测等领域的政策理论与实 践方法研究。
(二)围绕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教育督导评估、质量评价监测 等方面的实践和改革,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教育督导评估、质量评价监测 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开展国内国际交流研 讨等。
(四)受教育督导机构委托,参与拟定相关高职教育督导规 划、方案、标准等,承担教育督导部门委托的高职教育督导评估 和质量评价监测等任务。
(五)承担教育督导部门和学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机构
专委会设置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 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成员单位为理事单位。专委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五年。
三、参与原则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申报条件
(一)理事单位申报条件 山东省教育厅确认具备招生资格的山东省内高等职业院校 (含职业本科院校),职业教育教研机构和相关企业。
(二)理事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心职业教育事 业,坚持原则,学风端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熟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 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年 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3.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或中级(含)以上“双师型”教 师,熟悉教育督导评估、质量评价监测,具有参与教学诊改建设 与复核、教学标准、课程标准、教材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4.省级以上教学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委员、省级(含)以 上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主持人、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 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等优先推荐,年龄可放 宽至65岁。
5.具备较强的规划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积极承担并协调本 单位及有关方面承担专委会工作任务。所在单位同意并支持推荐对象在专委会的工作,并能提供必要条件保障。
6.产教融合型企业或与职业院校密切合作的企业,也可申报 理事。
五、申报程序
(一)学校推荐 各学校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积极参与和推荐 人选,每所学校可申报理事1—2名,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
(二)筹备组遴选 专委会筹备组根据工作实际,对申报人选进行遴选推荐,确 定理事会成员拟推荐人选,报省教育督导学会秘书处审核备案, 由专委会成立大会选举产生。
六、材料报送
8 月2日前,将申请表(附件1,命名为XX学校申请表)、 推荐表(附件2,命名为“XX学校+姓名”)和汇总表(附件3, 命名为“XX学校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jnzyxyzlpjzx@jn.shandong.cn。
不明事宜请与车君华老师(电话:13953108052)、李元建老 师联系(电话:13455106016)。
附件:1.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高职专委会理事单位申请表
2.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高职专委会理事推荐表
3.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高职专委会理事推荐汇总表
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
2024 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