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教育督导工作典型经验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2

各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有关高校,各理事、会员单位:

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 见要求,有效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围绕我省教育和教育 督导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取 得明显成效。为积极推广先进地区典型工作案例和个人创新成果, 加强研讨交流,促进工作提升,现面向广大理事和会员开展案例 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市、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有关高校,各理事、会员单位 及个人会员。 

二、征集内容 

全面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 重点围绕积极开展督导评估创新实践、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学 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幼儿 园办园行为和保育教育质量评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中小学 幼儿园校(园)长综合督导评估、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双减”、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达标行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发展 水平考核、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自主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数字赋能 教学质量评估监测等方面,认真总结本市县、理事会员单位及个人 推进教育和教育督导改革发展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文章题目 自定。 

三、撰稿要求 

(一)真实性。内容须与现实情况相符合,客观反映本地、 本校及个人教育和教育督导改革发展的有效举措、成功经验、发 展体会等。 

(二)典型性。内容应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有 助于破解我国、我省在教育和教育督导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 

(三)原创性。案例应为紧扣征集主题的原创作品,杜绝抄 袭拼凑,确保不涉及版权争议等问题。

(四)可读性。语言精炼,事例详实生动,特色亮点突出。 案例一般应包括摘要、背景、工作举措、工作成效及启示等几部 分,字数在3000-5000字为宜。

四、案例使用

所征集的工作案例经专家遴选后,对优秀案例进行表扬,并 择机编辑出版,供各市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有关高校以及各理 事、会员单位学习借鉴。择优向《山东教育报》《山东教育》等报 刊媒体推荐,予以宣传推广。遴选有代表性和创新性的典型案例 在学会年会上作经验交流。

 五、报送要求 

(一)各市、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案例征集工作,积极鼓励 大家踊跃参加,对提交的典型案例进行严格审核,扎实做好典型 案例遴选和推荐,确保提报的案例主题突出、特色鲜明。 

(二)每市报送典型案例不超过 20 篇,高校每校不超过 2 篇。 请各市、有关高校审核把关后,将典型案例材料电子版于 2024 年 3 月 10 日前发送至省教育督导学会邮箱:sdjyddxh@163.com,不 需邮寄纸质材料。 

联系人:肖立冰,联系电话:0531-51756721。 


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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